特殊食品,包括保健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,直接關系到嬰幼兒、病患者、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。其銷售環節的監管,是食品安全鏈條上的關鍵一環,對于防范風險、保障民生、維護市場秩序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。因此,必須采取積極、全面、有效的措施,切實做好特殊食品銷售監管工作。
一、 強化主體責任,筑牢安全基石
做好特殊食品銷售監管,首要任務是壓實銷售者的主體責任。監管部門應督促并指導銷售企業:
- 嚴把準入關:確保所售特殊食品來源合法、渠道清晰,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,索取并保存好供應商資質、產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、批次檢驗報告等文件,實現產品全程可追溯。
- 規范經營行為:按照標簽、說明書標示的要求貯存和銷售食品,確保產品在保質期內且質量安全。保健食品銷售專區(專柜)應設置規范、標識醒目,并明確標注“本品不能代替藥物”等消費提示。嚴禁對產品進行虛假、夸大宣傳,杜絕將普通食品與特殊食品混放銷售。
- 提升人員素質:定期對銷售人員開展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,使其熟悉所售特殊食品的功能、適用人群、注意事項等,能夠為消費者提供真實、準確的信息,引導科學理性消費。
二、 實施精準監管,提升執法效能
面對復雜的市場環境,監管部門需要創新方式,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。
- 推行風險分級管理:根據銷售企業的規模、品種、既往監管記錄等因素,科學評定風險等級,實施差異化、動態化監管。對風險等級高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。
- 加強監督檢查與抽檢監測:綜合運用日常檢查、飛行檢查、體系檢查等多種方式,對銷售環節進行全覆蓋、無死角排查。重點檢查產品資質、標簽說明書、進貨查驗、廣告宣傳等內容。加大監督抽檢力度,及時發現并處置不合格產品。
- 探索智慧監管模式:積極運用大數據、物聯網、區塊鏈等技術,推動特殊食品追溯體系建設,實現從生產到銷售的全鏈條信息可查詢、流向可追蹤。鼓勵銷售場所安裝視頻監控,推廣運用移動執法終端,提高監管智能化水平。
三、 推動社會共治,營造良好氛圍
特殊食品銷售監管不能僅靠政府部門“單打獨斗”,需要構建社會共治格局。
-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:完善“12315”等投訴舉報平臺,鼓勵消費者、行業內部知情人等舉報違法違規行為,落實舉報獎勵制度,形成有效監督。
- 加強消費宣傳教育:通過多種媒體渠道,廣泛普及特殊食品基本知識,揭露常見的銷售騙局和虛假宣傳手法,提升消費者,特別是中老年群體的辨識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,引導其從正規渠道購買產品。
- 發揮行業自律作用: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制定并推行更高標準的行業規范,組織開展誠信承諾活動,引導銷售企業自覺守法經營,共同維護行業聲譽。
四、 嚴懲違法行為,形成有力震懾
對于在銷售環節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,必須堅持“零容忍”態度,依法予以嚴厲打擊。
- 加大處罰力度:對無證經營、銷售假冒偽劣、非法添加、虛假宣傳等嚴重違法行為,依法從嚴從重處罰,并按規定公開處罰信息。
- 實施聯合懲戒:對嚴重失信的企業及其相關負責人,依法納入失信名單,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,使其“一處違法、處處受限”。
- 加強行刑銜接:對涉嫌犯罪的案件,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,杜絕以罰代刑,保持高壓態勢。
積極做好特殊食品銷售監管是一項系統工程,需要壓實責任、精準施策、協同發力、嚴懲重處。只有持續筑牢銷售環節的安全防線,才能切實保障特殊食品的質量安全,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,最終守護好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與健康權益。